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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3  点击次数:[次]

各培养单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

接自治区教育厅通知,新华社将于2016年11月3日来我校采集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8:10-11:00

地点:怀远校区研究生楼六楼603教室(研究生院)

二、具体安排如下:

(一)、每个学院须指定一位负责人维持本院学生的拍照秩序,要求按学院学号顺序排队,依次进入拍摄室。各学院请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学院指定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研究生院学位科。

(二)、具体拍摄顺序如下:

8:10-9:30政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回族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西夏学研究院。

9:40-11:00数学统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西部生态与生物资源开发联合研究中心、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含MBA)。

三、拍照注意事项:

(一)拍照学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拍摄。

(二)请毕业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秩序,按学号先后顺序排队拍照,禁止喧哗。

(三)因图像背景为天蓝色,请毕业生注意着装颜色,不得穿蓝色服装及毛领服装,不要佩带首饰,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四)照相室内勿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根据教育部、新华社分社规定,每位学生收成本费15元,请参加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将图像采集费用于10月20日前交到各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请各院教学秘书将要采集图像信息的学生名单、本院负责人名单及费用于10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科。

五、新华社只集中在我校拍照一次,逾期将不予补照。各院(中心)有在外地实习的学生若确实不能返回院校所在地,可直接与邻近的新华社驻地分社联系,就近参加拍摄,并将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否则会影响毕业证书的发放及学历电子信息注册。

银川市不能参加集中拍照的学生请按照以下散拍时间到新华社宁夏分社参加拍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8-9日9:00-17:00;2016年12月8-9日9:00-17:00;2017年1月13日9:00-17:00;2017年2月13日9:00-17:00;2017年3月13日-3月31日9:00-17:00(周一至周五),采集信息时需提供:院校代码(10749)、学号、考生号(学信网查询)、身份证原件。

新华社宁夏分社地址:文化西街86号(自治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951-2967052

六、图像核对

请毕业生务必于2017年4月初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图像校对,核对本人信息并提交校对结果,(网址:www.chsi.com.cn)如有相片错位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汤 老师;电话:2061959)进行更改,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未参加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的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有误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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