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课外教育成绩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2014年10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价标准的科学化、规范化,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测评办法 学生课外教育分值测评基本分为60分,个人德育分=60+(60÷全院最高加分)×个人加分。 二、学生课外教育成绩评定 (一)政治思想道德 加分: 1、见义勇为,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坚持正义,表现突出,受到院级表彰者加8分,校级加10分,厅局级以上加20分。 2、组织参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小组及党章、党课学习小组,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者,参加了党校、团校培训者,每参加一项加3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认真撰写体会调研文章者,优秀加5分,合格加3分。 4、积极帮助学习和生活困难学生且有实际表现者,经班级推荐加10分。 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无故不接受班、团、院里分配的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工作和任务者,每次扣3分。 2、假期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没有撰写体会调研文章者每次扣5分。 (二)学习与能力 加分: 1、军训中成绩突出且获得奖励者,团嘉奖加7分。 2、凡在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其它作品者,核心刊物加20分;省部级刊物加10分;普通刊物加8分;内部刊物,校级加6分,其它加3分。 3、凡参加各类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论文、征文等比赛者每参加一项加3分,取得前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院、系级分别加5、4、3、2分,校级分别加8、7、6、5分,区级以上者加15分。 4、通过大英四级者加5分,六级加8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或其它级别考试者,其中二级加3分,三级加5分,四级加8分。其它各类社会职业证书考试,取得初级证加3分,取得中级证加5分,取得高级证加8分,没有等级限制的统一加3分(只在通过的学期加分) 扣分: 1、每旷课(含晚自习)1学时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节数达到警告处分以上者扣分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2、考试期间有轻微违纪行为提出口头警告者扣15分,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者扣60分。 (三)遵守纪律 加分: 1、每学期上课全勤者加10分。(出全勤者须经辅导员调查核实) 2、注意礼貌修养,组织纪律观念强,没有受到纪律处分者加5分。 扣分: 1、违反住宿纪律被点名批评者;因琐事吵架者,每次扣5分。 2、公共场所不讲文明礼貌、不尊重老师、污言秽语、破坏公共场所卫生、抽烟、猜拳行令者每次扣5分。 3、影响教学秩序、无理顶撞老师或有盗窃行为、观看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10分。 4、谩骂、顶撞学生干部者,扣5分/次;动手打人情节较轻者扣10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0分/次。 5、违反规定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活动的扣10分。 6、当学期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4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2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5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院内通报批评者扣5分。 (四) 劳动卫生 加分: 1、在学院组织的卫生大检查中获得表扬的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加3分。 扣分: 1、不参加打扫卫生者,每次扣5分。 拒绝检查卫生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10分。 2、学校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每人每次扣3分;院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每人每次扣2分。 3、在课桌、墙壁上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者,每次扣3分。 (五) 集体观念 加分: 1、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体育、公益等活动者,每学时加0.25分;获得院级奖者分别加3、2、1分,校级分别加5、4、3、分,区级加15、10、8分;校运动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前六名者,分别加7、6、5、4、3、2分,集体项目取得前三名,分别加6、5、4分。 2、在校外公开媒体上发稿者每篇加4分,在学校内公开发表的、学校承认的媒体上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在院内媒体上发稿者每篇加2分,文章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扣分: 1、一般性集体、社会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重大集体活动扣5分。 2、虽参加了活动,但表现差,造成不良后果者,扣5分。 3、有破坏公物行为者,一次扣3分。 三、学生干部课外教育成绩评定 (一)院级学生干部 1、院学生干部指院学生会、团委、传媒中心全体成员及院各类社团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2、各项学生活动中,主要组织者的德育分不超过本次活动参与者个人的最高分。 扣分: 1、每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表现较差者受到通报批评,扣5分。 2、学生干部对每次所分配的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3分。 (二) 班级学生干部 加分: 1、每学期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每人加25分比例为每班2人。 2、能够关心班级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取得显著成绩者加20分 扣分: 1、每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表现较差者受到通报批评,扣5分。 2、学生干部对每次所分配的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3分。 四、班级课外测评成绩评定 1、对学风好、班风好,荣获校“先进班级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内学生每人加5分。 2、学期末经团委、学生会评比并经分管辅导员审核,总体表现较差的班级,班级学生干部每人扣5-10分。 五、组织实施 1、学生课外教育成绩评定应有相应的活动策划、证书、证明等材料。 2、团学办公室根据活动策划、证书、证明等材料依据《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课外教育成绩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核,并公示成绩。 3、各类活动的课外教育成绩评定一季度一公示,其它类每学期一公示。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