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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2 点击数:
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同学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按时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参加考试的同学请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两证齐全方能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或两个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若身份证遗失来不及补办者,可到学院学工办开具带有照片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参加考试的同学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禁止开启任何通讯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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