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具体实施细则(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对象
经本人申请、经济管理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后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考核学生所学本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每个专业按照所属本科专业分别命题。
(二)实践能力
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专业以外的学习、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考查形式及程序
面试考查主要包含三个环节:
(一)面试考生集体亮相,主考官说明面试程序及注意事项;
(二)专业命题考核,命题分为经济类、管理类;
(三)主考官补充提问。
五、成绩计算
(一)计算方式
拟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总成绩由初选成绩和复试成绩经加权后相加得出,复试总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初选成绩×60%+(面试成绩×80%+能力素质成绩)×40%
(二)成绩评定标准
1.初选成绩:学生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面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评分标准
计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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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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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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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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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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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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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理论(80分)、综合表现能力(20分)由评委专家依据学生面试表现评分。
(三)能力素质加分标准
能力素质加分包括科研及创新素养成绩、其他综合素质成绩,以学生实际情况客观评定,评定依据为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杂志等。其中科研及创新素养成绩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其他综合素质成绩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能力素质加分总计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具体指标如下:
1.科研及创新素养成绩计算(20分)
(1)计分要求
① 同一项目按照获奖最高等级计算。
② 计算范围:一是教育部、团中央、人社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人社厅等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厅局直接组织的各类竞赛;二是专业学术论文发表。
③ 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计分标准
① 竞赛得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全国专业性竞赛及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计分标准
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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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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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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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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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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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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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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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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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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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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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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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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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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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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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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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业性竞赛及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计分标准
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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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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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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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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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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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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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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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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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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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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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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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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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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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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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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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表专业性论文计分标准
CSSCI杂志发表一篇计4分;全国核心刊物发表一篇计2分。只计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必须署名为宁夏大学,一篇论文只计分一次,共同发表论文将按照基数计分。
2.其他综合素质成绩计算(10分)
(1)参与学校学院管理
担任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班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及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团委、传媒中心、社团联合会、各类社团等)部长以上职务且考评合格,每学期按0.6分计,按学期累加;班级荣获校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该班班干部每人每次加0.5分。该项得分不超过4分,具体得分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核定。
(2)荣获表彰奖励
大学英语六级通过加1分,国家奖学金每次加2分,获学校表彰各类先进每次加1分,获学校部门及学院表彰各类先进每次加0.5分(学院表彰以院办发文为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四)其他说明
受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推免资格。
存在挂课的考试每门课程扣3分。
若复试总成绩相同,以考生初选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录取,若排名仍相同以学位课平均绩点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录取。
五、面试时间安排
2019年9月12日上午8:30,经管学院会议室。
请各位考生在复试时携带综合素质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