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和《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校发〔2017〕29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2020级本科生(除中卫校区,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各方面表现良好,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并符合我院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的,均可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转专业的;
2.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6.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根据我院师资力量、各专业均衡发展等客观因素,先确定拟接收专业学生人数,再根据各学院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名额录满为止,最终形成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汇总,上报学生处。
三、转专业要求
(一)根据转专业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转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5月20日